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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4 (第1/2页)
琛,示意他赶快去追。路西绽走到离酒店足够远的地方,蹲在地上,紧紧攥着方才遇到乔倚夏时她悄悄塞到自己手心里的纸条。 ——我爱你,别等我。 不是我爱你,等我。而是我爱你,别等我了。 “姐。”孟流琛举着伞,让它遮在路西绽的头顶,大雨淋在他的身上,那种刺骨的寒冷却不及此刻他对路西绽的心疼。 “我今天很难过,不是因为她跟别人结婚了。而是我突然觉得,她大概永远也不会好起来了。这种心疼,对我来说,比死亡更甚。”路西绽抱着双腿,在寒风中瑟瑟发着抖,“在我们还没有分开之前,在她还没有恢复记忆之前,我点头,答应了她要我放了她,让她自杀的请求,不,应该说是哀求。很惊讶是不是。那是我这一生中所做过,最艰难的决定。因为我觉得,如果那么坚强的乔倚夏,在十分清醒的状态下说出她不想活了。那她一定痛苦道了崩溃的程度,我不想她忍受那种无谓的痛苦。” “其实,这种精神上的痛苦超越了一切rou体上的疼痛。癌症病人尚且有被治愈的可能,可是,对于我跟倚夏来说,当我按下按钮的那一刻,当刀子刺进倚辉心脏的那一刻。往后的日子,无论我们多想时间倒转,都是不可能再弥补的了。他们消失在了我们的生命里,化成了天上的星星,也凝结成了我们心头上的一道刀疤。” “而我们,都是被囚禁的鸟。” 孟流琛深邃的眼眸直直地望着她,全然没有注意到,方才还在他的脸上肆意侵袭的冰雨此刻已经荡然无存。因为在他的头顶,多了一把伞。 那是个子矮矮的蓝雪梧,拼命地踮着脚尖,举高手臂在帮他撑伞的模样。 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也都是最愚蠢的人。 他们都在爱着,也都在被爱着。 ☆、最终章:爱是永恒 人生短暂,最多不过百年,凡人来世间走一遭,哭过笑过,悲过喜过,爱一场,恨一场,都将在生命走到句点的那一刻灰飞烟灭,融入风里,飘到海里。十年说长不长,短到只占了生命长度的十分之一,说短不短,长到又过去了生命长度的十分之一。 十年后的立冬,跟十年前一样,下起了倾盆大雨,蓝雪梧把女儿放下,关上窗子,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十年了,她的女儿已经四岁了。跟明哲的认识是在一场饭局上,他是一名外科医生,不英俊但才华横溢,深得父母的喜欢。在后来的相处中,她发现明哲是一个外冷内热的男人,他不善于表达,不会说一些甜言蜜语,但是会全心全意地对她好,结了婚以后,明哲从来不让她做家务,做饭,她每天只是像一个公主一样,吃饭,玩乐,什么都不用cao心。 若问她爱不爱他,应该是爱的吧。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八年,哪怕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不会毫不动情。更何况明哲是那么完美的一个爱人。结婚以后,蓝雪梧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更是养成了在每天的日记里,都会提起那个人的习惯。比方说,今天见到流琛哥哥了,他穿着一身黑西服,很好看。比方说,好久没有见到流琛哥哥了,不知道他过的好不好。 曾经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恋,她忘不掉他。 一直到生了女儿之后,那段时间她身体很不好,每夜每夜的发烧,出虚汗,脾气也变得很暴躁。明哲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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