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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1/2页)
丝凌乱,很快便被掩盖了下去,表面上依旧是那副混不吝的模样,看着许振回道:“身体是你的,家业也是你的,你爱怎么玩怎么玩,跟我一分钱关系都没有!” 话音未落,许振回突然俯低身子吻住了方鬓辞的嘴唇,他在唇齿厮磨间恨声道:“方鬓辞,记住你今天说得话,千万不要后悔!” (6) 饭桌上方鬓辞只管埋头吃菜,由着许振回跟老爷子推杯换盏。三只大狼狗蹲在他脚底下眼巴巴地瞅着,口水能流出二里地。方鬓辞每夹起一片rou,都要到狗鼻子底下去晃一晃,然后再塞进自己嘴里,可劲儿吧唧。 真的是狗都不待见他。 也不知怎的就聊起当年的事情,师娘道:“小方第一次到家里来吃饭是大学时候的事情吧?那时候小方还是个腼腆的女孩性子,话都不敢多说一句,逗一逗就脸红,怪好玩的。” 师娘要是不提,方鬓辞自己都快忘了,他第一次来老师家吃饭的那天,也是他遇见许振回的那天。 那应该是八年前的事情了,方鬓辞二十一岁,还在读大三,他家里条件不好,从小没妈,爸爸瘫了,meimei又不会说话,为了攒学费耽误了一年,比同龄的孩子上学都晚。 初到大城市,满眼的纸醉金迷,他不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只能加倍小心。那时候飓风传媒刚刚成立,远没有现在名气和风头,许振回穿了件烟灰色的呢子大衣,里面是一件黑色的高领绒衫,嘴上斜叼着根雪茄,一副黑老大的流氓派头。 他一记眼风扫过来,方鬓辞腿软得差点跪下,期期艾艾地说不出一句完整话。 许振回嗤笑了一下,道:“现在的学生,真是一届不如一届,难为老师还愿意带着他们。” 方鬓辞第一次见到那么英俊的人,一眼惊艳,也是一眼倾心。 是他先动了心,先喜欢上了许振回,后来的事都是他自找的。 那时候许振回刚回国,自己的生意逐步上了轨道,脱离了家长的掌控,意气风发,骨头轻得逆风都能飞起八丈远。方鬓辞有心往许振回身边凑,许振回也有心把人往邪路上领,两个人未必臭味相投,却是十足的各怀鬼胎。 刚开始许振回并没有在方鬓辞面前展露出任何情色的味道,他让方鬓辞叫他大哥,带着他混迹夜场,给他买体面的衣服,教他怎么玩,教他享受和挥霍。 小山沟里出来的穷孩子,很快就被斑斓的霓虹晃晕了眼睛,在这个光怪陆离的凌乱的世界里,许振回是他唯一的支柱,是他的信仰,他的神明。 他把许振回当成天底下最厉害的人物,看向他时眼睛里全是崇敬的味道。 许振回特别喜欢方鬓辞用那种眼神看着他,情动时,他会当众弯下腰来吻他的眼睛,轻轻的一触,如同羽毛略过水面,荡起层层涟漪似的波痕。 只是一个吻,没有过多的肢体进犯,但对方鬓辞来说,已经足够了。那种温柔,无法言喻,方鬓辞在这种似有若无的逗弄下越陷越深。 那时候的方鬓辞很乖,近乎虔诚地喜欢着许振回,干净而纯粹,却不敢言说。 他以为他就要得到想要的爱情,却不知道带毒的糖果往往更加香甜可口。 叶家长子办订婚派对,许振回带着方鬓辞一同去。 金碧辉煌的欧式古堡,金色烛台上嵌着宝石,让夜晚亮如白昼。 方鬓辞吃到了一样很好吃的小点心,甜度很低,但是口感软糯,是许振回喜欢的口味。他用绘着花纹的骨瓷碟装了一个,兴冲冲地想拿给许振回尝尝,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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