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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昭阳如我 (第2/3页)
宋昭阳而坐,喝粥的姿势优雅,又没有一点声响,尽是一副世家公子的好仪态,却是不动声色将二人互动放在眼里心里。 他只觉着郑明轩那一双手颇为碍眼,可偏偏二人乃是夫妻,拉拉小手咬咬耳朵,也不算是失礼。宋昭阳漂亮的小脸上,更是挂着温温柔柔的笑容,瞧不出半点被旁的男人cao了xue后面对自己丈夫的愧疚。 这等冷心冷情偏有放荡不拘的女人,裴玄心中有些翻滚,这恩爱夫妻青梅竹马,于她自己而言,多半也不过是个面具罢了。可这样想着,裴玄倒能确认她并不真的爱着郑明轩,这个事实,使他心头如释重负。 这早膳用的颇快,待漱好了口,前头正好传信,只道诸位士子皆以到场,邀请他们四人移步共叙。 白马书院素有“白丁鸿儒,同座论道”的传统,因此今日文会的一百士子,皆不问出身贵贱,只以才名评断。所谓的评断者,也非权贵,而是士子之间相互评价,具体的规矩便是众人文章写好后封住名字悬挂于庭中,每人可选择这其中最好的十篇,将编号誊抄便可,最终得票数最高的三十人,便可成为今年白马书院的学子,在此免除一切费用的读书。而往往,前十名都会一日之间名扬天下。 因此,今日坐在首座的一众达官贵人倒成了真吃瓜群众。今日盛会便在重阳,书院现任山长笑呵呵地说了几句,便公布题目。只道九九重阳,登高远望早成习俗。极目远眺,或是登山登楼,皆为瞧的清楚明白。故而,半个时辰内,便以登高为赋。 宋昭阳与郑明轩并肩而坐,脊背挺直,目光盈盈地望着下面众人奋笔疾书的模样,任谁不经意间抬头,都会被这位素来以美貌著称的长公主的风姿所惑。 在思绪放空之际,她想起若干年前陆与翊在某个深夜里,在自己耳边说过的话。 他说,“女人的美丽,有时是装饰品,有时是武器,有时更是某种欲望的具象化。但最高级的美丽,永远是象征。” “象征着一个时代的伟大,象征着一种精神的强悍,或者仅仅象征着某个人的成就。” 就在这一刻,面对着年龄各异,却都穿着青衣的士子,在这个代表着大燕王朝文化事业最高水平的书院,她忽然懂得了这句话的含义。 在郑明轩讶异的目光中,她站起身来,款步走下台阶,绛红色的衣裙,划入青衣之中,竟叫在场的人都为之吸引,在恍惚中感受着这惊人的美丽。 这是,盛世的美丽,是这美丽的时代,最高的象征。裴玄的目光清冽,却又饱含情愫。他已然猜到她要做些什么,于是以目光示意山长,待他凑近,便在他耳边低声说话。 山长反应极快,在她在学子之前站定之时,便也有一张书案被放置在她的面前,她的目光不着痕迹地划过裴玄,眼中的感激,叫裴玄如同被暖流包裹,只觉得每个毛孔都向她敞开,如在云端。 她执起毛笔,以左手拉住宽大的衣袖,露出一小截手腕,右手悬腕握笔,微微压低身子,姿态优雅的仿佛临水照影的仙鹤。她的笔落在纸上,却是发出一声极浅的笑声,在这寂静的场上落入每个人的心中。 “时辰不早,怎么都不动笔了?” 一众人似梦中初醒,皆有些惭愧的低下头,奋笔疾书。上座的郑桢,神色间的意味颇耐人寻味,笑着对自己仍旧有些呆楞的长子道:“他们赵家人,最大的本事,就是讨人喜欢了。昭阳,更是如此。” “长公主本就是皇室贵女,大燕明珠。昭阳光华眩目,世人仰望,实属寻常。”裴玄坐在郑桢的另一边,听着他的话,虽知自己不该插言,却仍是笑意盈盈地道。只是他笑容一如往昔云淡风轻,叫人瞧不出半点破绽。 “裴大人亦是仰慕殿下?”郑明轩却直觉着对他这话并不舒服,说出来的话,亦是有些刺人。 “世子言重了。殿下为君,我为臣,臣子衷心拜服,乃天经地义。仰望殿下者不计其数,可能仰慕殿下的,不过您一人。”裴玄仍旧说话如滴水不漏,心中却暗戳戳又在郑明轩头上记上一笔,死字不过六画,他相信郑明轩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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