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流氓的正确姿势_分卷阅读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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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 (第2/2页)

有过那么一个通信的笔友。

初中一年级的同桌,是个特别活泼的男孩儿,不管上课下课总喜欢跟他讲话,还经常带零食给他。在同桌的一年里,除了终年的汗味让他有些反感外,应该说挺愉快的。搬家的时候叶朝川跟那孩子告别,那孩子还偷了爷爷收藏的邮票送给他,约定经常通信。

他们也确实通过几封信,最开始几乎一周一封。没两个月,那孩子回信就懒散了。直到一封信过去再没收到回信,叶朝川就把信和邮票都扔掉了。

不停的搬家、转学,再好的朋友最终也会变成遥远的陌生人。

叶朝川记不清叶晴带着他搬过多少次家。

那天他放学回家,进门发现鞋柜下多了一双质量考究的男士皮鞋,他就知道,又要搬家了。

当时,他上高二正接近暑假。

那个男人突然造访又很快离开。他前脚走,叶晴后脚就开始打包家当准备搬家。

科技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他们的搬家手段也不断得到提升。这次叶晴联系了一家物流公司托运行李,然后母子二人背着简单的行囊,搭火车奔往新家。

叶朝川的思绪在火车哐啷哐啷声中飘了很远……

他们曾经住过一个挺美丽的村子。几岁大的他从牛车上栽了下去,惊了牛,车轮蹭着他的后脑滚了过去,他当时只知道哭。赶车的年轻小子被他爹用鞭子抽,叶晴一直说“别打了,孩子没事”。他们两年后从那里搬走的时候,还是那个年轻人赶着牛车把他们送到了县城。

在海边的一个小城市,他在黑夜的路边见过一只虫子,它粉红色的甲皮在夜里发着光。他魔怔了似的上前摸了一把。那时候他已经可以自己看故事书了,然而还没等到那虫子如童话里讲的变成人来跟他做朋友,他们就离开了那里。

这些小时候的事他记得很清,反到是大一些时候的人和事,很少能记得住了。

譬如他们正要离开的这个地方,与以往住过的地方没什么特别,接触到的人也没有什么特别,只怕他将要去的地方也一样。

下火车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他们就近吃了早点,然后换乘出租车。

近晌午的太阳很是热辣,金晃晃的让人睁不开眼。

一条笔直的甬道,两旁站着一排梧桐树,枝叶交错,绿荫满布,叶片间碎碎的光斑荡漾可人。

“咱们就住这儿,”叶晴一把揽过他,“你就是在这里出生的。”

小区还挺大的,他们走了五、六分钟才停下。

“六楼,风水特别好。”叶晴拍拍他肩膀。

叶朝川仰头望了望,他是在这出生的,可是他一点印象都没有:“咱们之前在这住了多久啊?”

“两年多,有6个月你是在我肚子里的。”叶晴也跟他一块儿仰头看着,轻声说道。

房子虽然旧,但采光很好,对于他们母子俩来说也够宽敞,家具、电器都是现成的。叶晴随身带了一套床上用品,晚上母子凑合着在一个床上睡。

过了两天,终于等来了托运的大行李。

客厅里,零碎的箱子包裹铺了满地,这个场景无比熟悉,在叶朝川的生命里简直是鬼打墙般的存在。

房子十几年没人住,没装空调。

叶晴满地翻箱子,找到装风扇的箱子,先把风扇拿出来用。不然,就在这蒸笼似的房子里收拾,作业条件太艰苦了点儿。

这台风扇也算是他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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