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用人格魅力征服失忆老攻_分卷阅读4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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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40 (第1/2页)

    爱恋。

……

程述走在寂静的树林里,银色的骑士靴踏上落在地面的枯枝落叶上,发出噼啪的脆响。

像是一个阴森的死地,除了他自己,只有逐渐归巢的蝙蝠拍打翅膀的声音。

鼻尖萦绕着的甜香略微散去小许,程述身体里方才一直躁动着的血液似乎要平和一些,他斜靠着一块大石坐下,开始梳理这一次的世界原剧情。

☆、第二十八章

这其实是个略复杂且唧歪的故事,剧情几度徘徊在濒临崩溃的叙事线上。

原主叫苏伯宁·梵卓,十三氏族中梵卓一族的亲王,密党领袖。

自吸血鬼中十三氏族反目,密党就从未停止过清剿堕魔两族的步伐,耶和华曾预言传说中最接近神的第三世代血族苏醒后之后的天罚,洪水淹没万物,徒留神的虔诚信徒诺亚带着生灵血脉登上方舟,等待新纪元到来。

密党想生存延续,避开这次灭族之灾,但魔党却妄想获得登神之力,他们认为让三代血宿提前苏醒最好的方式就是履行天罚的承诺,因此将血族和人族卷入无边际的混战,以生灵为祭品唤醒休眠的十三血宿。而密党六族为了阻止天罚的引发,多年来一直以解放军打游击战的热情端着魔党的据点,所以两盟在干架的过程中都有把吸血鬼往战斗民族发展的意图,并且愿景强烈。

简单地说,就是魔党想唤醒*oss,密党不想唤醒*oss,两党之间的情节相当于一部超级英雄大片,在反派想获得强大力量的时候,拯救全人类的正派人物就必须出来阻止他,和他打架,运气好就杀掉他,运气不好下一集杀掉他。

男主凯恩斯就是在一次密党清剿活动时魔党留下的遗孤,逃离战场的时候被一个人族,也就是前世的莱特·多恩捡到家里养了一段时间,后来被密党首领苏伯宁偶然发现带回去当儿子养,但凯恩斯不太懂为什么苏伯宁要把他养着而不是杀了,直到他有一天了解到血族一般都不自杀,为了优雅和体面,他们活腻了自行了断的方法是养一个比自己更强大的血族,让他来替自己了结。

凯恩斯就一直以为苏伯宁是把自己当成那根上吊的绳子了。

但其实他知道的不全面,想自杀的血族一般都会故意欺压挑衅那些被养着的血族,基于吸血鬼骨子里的骄傲让他们没办法去屈居一个弱于自己的血族,于是时间一久,有那么一分钟火气上来了就把饲养者给干掉了。

苏伯宁明显不是走的这个路子,他只是岁月太漫长,想自己找些有意思的东西,遇见这个魔族孩子只是一个意外,怜悯之心也只是一个意外,甚至连这个离谱的误会都是个意外。

而凯恩斯自从被前世的莱特·多恩养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一直对他念念不忘,苏伯宁作为一个西域来的对“身在曹营心在汉”这个状态没有多深刻的了解,不晓得其中厉害,于是直到过去许多年以后,苏伯宁在一次战争里陷入休眠,小凯同志光荣地继位当亲王。有一天他从先知者那里得知了莱特·多恩的转世,虽然应剧情相爱相杀的需要成了银十字会里的一名吸血鬼猎人,凯恩斯却还是一时没压抑住自己雀跃的小情绪跑出去找人了。

但此时的莱特·多恩作为新时代的直男,对于这个表现出要让他捡肥皂意愿的不明物种除了脸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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