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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夜(1) (第2/3页)
/br> 陆为一点点给她讲:“马阿大是化隆人,他本名不叫阿大,是他村里人管他叫阿大,我们就也这么叫他。他是警察出身,十几年前他怀孕的老婆因为生病没钱治,带着小孩一起死了。他没了家,也就没了牵绊,就上到可可西里打羊子了。” “那他还挺可怜的。”林瑾皱着眉,“也许是他老婆因为没钱治病而死,他就产生了报复性的心理,不愿意再穷下去,才铤而走险。” “世上穷的可怜人多着,这不是滥杀无辜的理由。死在马阿大手下的藏羚羊成千上万,我们的巡山队员也有几个是被他的枪手打死的。” 在无人区中,法律和道德统统失效,谁的枪杆子硬谁就是老大。马阿大没有亲人,又是当警察出身,在可可西里很豁得出去,没几年时间就成为了一个盗猎团伙的头头。手下的人越聚越多,沾的人命也越来越多。 林瑾叹息,又往他的怀里钻了钻。 “你也要小心。他们都认识你。你想抓他们,他们就会想弄死你。” 陆为抚摸着她湿漉漉的头发:“我会小心的。不过,如果我死在可可西里,也算是死对地方了。” “别胡说。” “嗯。” 两人沉默了片刻,林瑾累得打了个哈欠。 “困就先睡吧。我明天早上的车回格尔木,也得早点睡。” 林瑾一愣:“你这么快就要走?” “我已经在北京五天了,也是时候回去了。我不在可可西里,马阿大他们会更嚣张。” 她忽略了后半句话,只听见了他说,他在北京已经五天了。 她还以为,他是一来北京就来找她的。 “你来北京五天,都干了点什么呢?” “就募捐呗。”陆为笑着撩她头发,“空的时候还去书店买过书,充当一下文化人。昨天中午,跟尼玛一起去了那个洋快餐店,叫什么麦…麦什么的,问了个价钱就出去了。北京到底是北京,两个洋rou夹馍要卖到二十四块。” “诶,尼玛也来了?” “他是巡山队的副队长,我们一起来的北京。北京的学校这么多,靠我一个人走不完,他跟我一人一半呗。我们不一起住,他昨天晚上就回格尔木了。” “哦。” 林瑾点点头,再一次闭上了眼睛。 她本以为能与他多温存一段时间,即使他白天要在高校做募捐讲座,至少晚上能与他在一起。没想到久别重逢的第一个夜晚,也将是离别前的最后一夜。 林瑾实在太擅长处理离别了。 她的前半生就是在不断地和一切离别。至亲一个接着一个离开了她,她的身边似乎从来就没有过任何长久的人或事物。 痛快的分开是简单的,她早就得心应手。 但痛快的分开后,那离别带来的情感对她来说却依然棘手。即使此刻还没有分开,她几乎已经能感受到陆为离开后自己的失落。 就像心脏被剥走了一块,再也合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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