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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3 (第1/2页)
要浪费两三只,所以这一道菜的价格比一整只蟹都要更贵。”彭顺等人回想起她捏蟹壳时的情形,不由得都抖了一抖。真女中豪杰。橘红“色”的蟹rou,两只大钳子抱着琉璃一般微透的冬瓜球,停驻在浅玉“色”的汤汁之上,这道菜单从颜值上就征服了所有人。冬瓜汲取了蟹rou的鲜,变得水嫩清甜无比。而蟹rou在淋上芡汁后,在原本的鲜上面又有了更为复杂更幽远的味道层次。吃完之后,原本因为天热而带来的暑意一扫而空。秦钊原本是在叶瑶私房菜吃过这道菜的,他刚想说,后来又想起了什么,怕解释起来给叶夭带来麻烦,终究还是把话给咽了回去。哎,这时候不能炫耀,简直有如锦衣夜行。不过,也有他没有吃过的。“诸位不如试一下这碗砍刀金丝面,”周庆春向大家推荐,显然对这碗面非常的喜爱:“从创意到味道,都是极有意思的。”他把叶夭说的故事又向众人说了一遍,惹来惊叹无数。“面条变细了,口感也不同了。”谢三早在之前就三两口就把那份金丝面给吃完了,感觉自己还没有尝到具体的滋味呢,只能委委屈屈的回味。“那是自然,即使是同样的面团,做成刀削面和做成细面,口感不一样,吸收汤汁的程度也不一样,完全就是截然不同的两道菜。”彭顺吃得颇为斯文,并不似他的外表那么豪迈:“这汤?”他问叶夭。叶夭懂他的意思:“是,开水白菜的汤。”“真矜贵的一碗面。”开水白菜的清汤,是顶级清汤,但其实味道并不浓,清淡而有味儿。在这样的汤里面,面条的口感得到非常好的保存甚至是放大,小麦的清香中带着鸡蛋的香,呈现出食物最好的本来味道。“好面。”秦钊和谢胜利也称赞不已。随城是交通汇合之地,口味比较包容。随城人虽爱吃粉,但却也能欣赏一碗优异的手工面。不然当年金丝面也不会成为珍玉楼的招牌。“菜单安排上。”谢三暗戳戳的底下怂恿叶夭。秦凤声也附和点点头。他自认矜持,做不出谢三这样厚脸皮经常去叶宅蹭饭的事儿来,唯一就是指望叶夭能把这些都上到夜宵摊的菜单上,这样他就好光明正大的让赵航去跑腿点餐。“先是鲜,后才是淡淡的咸。”周庆春感慨道:“能做到这一点的已经不多了。现在大多数餐厅,过于追求食客对于第一口的深刻印象,而忽略了后续的余味和回甘。这点对于整道菜的风味都是有害而无益的。”在他看来,叶夭今天做的菜虽然不多,但每一道菜,从入口到咀嚼再到下咽后,都保留了风味的完整“性”。这点在年轻厨师中几乎见不到,因为他们往往还没考虑到这一层。即使是经验丰富的老厨师,如果只是做菜,对美食没有自己的理解,也很难见到。能做到这一点的,都是已经自成理念的大师级人物,老辣而独到。(1)看到连周庆春都对砍刀金丝面赞赏有加,叶夭莫名的放下了心里的紧张。当年,叶仕理还没有吃到一碗她亲手做成的金丝面就与世长辞。没有听到那句“这碗面不错”,也就成了她一个心结——在叶夭的心里,她始终不觉得自己出师了。直到这次,遇到周庆春,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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