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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4 (第2/2页)
r>莫修不止一次想带我回去西凉,我却一点也不想回去。我告诉他,我在南诏过得很好,不必挂念我。我真的过得好吗?……我也不知道。我总是用大量无聊又繁琐的琐事来充斥自己孤寂的时间,计算着金钱与人心的距离,并乐此不疲。似乎在看到平常人脸上变化莫测的表情时,我才知道自己是活着的。他们都是平凡的人,身上无一处不是弱点。有时候看他们毕恭毕敬地从我身边走过,我都在思考,我能不能在一瞬间将他们全部杀死――当然了,思考归思考,我从来没有出手过。不当杀手很多年,我放下了剑,打起了算盘拿起了账本。甚至开始研究起女人用的口脂。那嫣红的颜色,像极了人在脖子被割断时缓缓流出的血液。每个人的血都是红色的,但仔细观察,又都是不同的,总有些细微的差别。朱珠被我涂口脂的样子吓坏了,这小姑娘胆大包天,居然让我教她认字。在南诏,除了官宦女眷,寻常女子是不读书的。因为读下去也是没有意义的,她们走不了仕途,也不可定能凭着一点才情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朱珠愿意坚持。我却不想和她多耗。有些人天生就不懂人话里的意思,她非但不知难退,还大包大揽下了为东玄女使制作口脂的任务。我估计是脑子坏了,竟也有兴致任她胡闹。还隐隐有些期待。我看着她在绿林轩的钟先生那里碰了一鼻子灰,看着她在森林里被血蜂蜇的嗷嗷直叫――她竟也有骨气拒绝白七的帮助,自己不怕死地去捅血蜂窝。我最终还是叫来了白七帮她。而她描述的口脂盒,我也画了很多草图,终于是帮她做了出来。而那个时候,我的眼睛已经看不见了。味觉早已消失,而现在,视觉也没了。我摩挲着手里的口脂盒,心想,没关系,幸好已经完成了。小姑娘应该可以放心地交差了。眼前一片漆黑,算算时辰,应该已经天亮了。而我更加觉得庆幸的是,为她准备的字画本,也已经画好了。虽然并不知道能教她多久。口脂的功劳记在了我的名下,小姑娘也许会觉得心里不舒服,但她不懂的是,在这个她没有任何仰仗也没能力自保的地方,锋芒毕露本身就不是一件好事。我一点也不希望她再和罗寒张素云扯上半点关系,只希望她能平平稳稳过完一生,却总是事与愿违。那日我在树下捡起她丢弃的那支口脂。那是我特意从给东玄女使的礼品里拿下来的。小姑娘一定都很喜欢口脂,用这个很好哄,我想了想,忍不住在手上轻轻描了一下。柔软、细腻、芬芳,触感像女人的嘴唇。很遗憾,朱珠,你以后梳妆打扮、对镜贴花的娇俏模样,我是决计看不到了。而教小姑娘认字,则是最痛苦的。我记性不错,清楚地记得哪一页画了什么,写了什么字,但她偶尔会随便翻一页问我:“沈总,这是什么字?”对不起,我哪里能看到呢?只能板起脸告诉她:“所有的字我只教一遍,学不会就不要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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