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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2页)
疯子!于是,“小疯子”成了我来到这个世上的第一个代号。我当了许多年黑户,直到最后读书必须要落户办学籍,当时的输入法便成就了我单名一个“风”字。沐风,才真正出生在这个世上。总之这随随便便的开始,倒让我这乱七八糟的长大方式没什么可意外的了。我今年17岁,高二生,听过来人都说这正是个美到爆的年龄,不过本人一向没什么实感。英语还是听不懂,数学题依然不会,总体成绩不上不下,是被老师忽略的那种没特点的学生一类。人际交往堪称毁天灭地,除了几个舍友能说说话,其它同学的关系,都停留在叫得出名字的基础上。于是,我的现状只需“平庸”二字就能概括全面。平庸也没什么不好。不悲不喜、不骄不躁、清心寡欲,我觉得我这么下去,迟早会散发出世外高人的独特气质。当然,就算真是世外高人,也有一两个凡俗间的友人。这里我简称她乐。我们是初中同学,她性格很张扬,成绩和她性格一样直逼眼球,一片华光满世界红,与高校大门只能两厢凝视,相忘于江湖。最后,她顶着未成年的满头黄毛,因找不到工作而整天到处乱晃。乐今天照例打电话和我聊天,谈笑中,她有些激动的提起一个人。这个人与我相识九年,是所有朋友中资格最老,也是关系最要好的一个异性朋友。与这个人的相遇我记得很深刻,那年我八岁,他十岁,我们都是小屁孩一个。那时我读小学二年级,在家里饱受冷眼成长,练就了我的眼力劲,甚至习惯去向别人示弱,以避开他人的冷眼,从而导致我留在他人的印象里是弱不禁风、胆小怕事的。而他,当时也不过是个四年级,毛都没脱完的毛小子,混得就像黑社会老大,对人说话鼻孔朝天的。那天,班里一个外号“小家雀”的坏胚子甩了我一身墨水,我想着回家肯定少不了那个女人一顿毒打,就自个儿跑到邻村,一个名叫三水村的河边先把衣服给洗了。然而,就在那小河边,我们的孽缘开始了……我为什么选这条河是有道理的。曾经这条河是很热闹的,很多混小子有事没事都喜欢到这条河周围溜达,因为他们每次来都兴师动众,临近的几个村男孩子就说这河边有宝藏,甚至还组建了“寻宝小队”,半夜扛着家里的锄头来挖宝。结果宝没挖出来,一个小男孩失足掉下去就没上来,听说当时警戒线围了三天,才捞出一具被啃得残破不堪的童尸。老人便说这水里有水怪,最爱吃娇嫩的小孩子,那个男孩子死得凄惨,不能瞑目,化成恶鬼成了水怪的手下,每天晚上徘徊在河边等小孩子出现,然后把他拖下水献祭给水怪,才能转世投胎。这四邻八村的孩子听了,个个唬得不轻,别说过来玩,就是路过时扫了一眼,都吓得心肝儿乱颤,于是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孩子们心中的禁地。当初刚听到这故事的时候,我也是吓得汗毛倒竖,大哥见我怕,联合他人一起扮鬼吓我,害我夜夜戒备不能入睡,久而久之,我也就不再怕了。所以我并没想过,这个地方还会有别人来。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那无耻小人二话不说,上来就是一脚,直接把我踹进河里。可怜我旱鸭子一只,在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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