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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2 (第1/2页)
umpkins、Pavement、RedHousePainters等等各种各样的后起之秀,加之国内购得的本地乐队的唱碟也带到了这边。有很多唱碟还夹着小纸条,是唐景人作为一个专业的乐迷所写下的心得和评论。杜若被这浩瀚的如同银河一般的音乐墙所震撼着,以崇敬和膜拜的心情一排排地摸过去。不用怀疑唐景人到美国的这些年都在干嘛了,除了疯狂地学习,吸收,创作,他还能干嘛呢?杜若在沙发上找到了近期发行的,唐景人和两个外国人组成的新乐队的唱碟,是只英文唱碟。可想而知,他是多么想让美国人听到华人的声音,多么想用音乐和热忱征服美国人。他的努力,足够支撑他的野心。杜若打开唱碟,放进Walkman里,半躺在沙发上听了起来。从前她没有多留意他的海外唱碟,因为数量不多,在本地也没有做足够的宣传。当吉他声传入耳膜,她就闭上了眼睛。原来他还做这个类型的歌,诠释了什么叫做无尽可能。他真是个音乐尖子生。他的英文真不错。美国人一定很吃惊。是又惊又喜。她做了个梦,梦见唐景人在livehouse里,跳进了美国人的堆里,大家举着他,从这头传到那头,脸上写满了爱和宠。杜若醒来时,发现唐景人蹲在她跟前。他摘下她的耳机,她才发现歌曲早就播放完毕了,她一直睡到傍晚。“我以为你要去卧室洗个澡睡觉,你居然蜷缩在这里。”“我最喜欢第一首。”她把唱碟取出来,嵌回原处去,“我第一次听这么硬的抒情歌。”“你自从做了电台DJ后,给的评语总是那么精准。”他笑笑,“在这里我不用担心销量,不怕亏本,我只需革新,让美国人耳目一新。”“在国内不行么?”“不行,在国内我得做榜单音乐,不然支持我的公司要倒闭。”“你倒是说得讽刺。”她揉揉眼睛,时差还没倒过来,她有点不知身在何处的迷茫。唐景人和她玩闹着将她背去了浴室,让她在里头待了好久。为了尽地主之谊,他把她带去最有趣的餐厅,尝试新奇的食感,让她整顿饭都在努力思考这究竟是她喜欢的味道,还是讨厌的味道。美国人在旁边叽里呱啦地说话,她们语调跌宕,神态夸张,具有戏剧性。音乐也在响,不怎么优秀,有点儿纷乱。他们的心情很轻松,在华灯初上的露天餐厅吃完饭,就在附近的街道逛逛,街头尽是个性突出的店,最多的是二手和古着店,还有专门做帽子定制的,专卖白色T恤的,唐景人最喜欢的就是重口味的饰物店,把人体器官的形状做成首饰,还有些不知用来干嘛的动物标本。杜若买了一个红唇吊坠,挂在脖子上。红唇吊坠还是能接受的,毕竟在未来它火了。只是造型跟这个怪诞的红唇相差甚远。没关系,加州对于她来说,就是倾斜、扭曲、迷幻,就像一曲,禁不住的邪魅。唐景人带她去livehouse,说正赶上一场演出。演出的是一队叫Nihility国人乐队,而台下的既有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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