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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嚣张的日本人 (第1/2页)
一了林唯提供的车牌照号码“加卜交警在事现场的询姆,炸甲车辆很快就找到了。那是一辆日本丰田车,车主是个日本人,名为池田唯俊,是一家日本贸易公司常盘商事的驻华代表。警察很快就证实了,当不是个孕妇,其实g本就算不了什么大的交通事故。而且从事故的结果来看,孕妇除了流产之外,并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要不是池田唯俊逃逸,这只能是件民事案件,甚至于g本就捅不到警察局来。 “孩子都丢了,他还没有错?那可是一条小生命!他这是犯罪!”方明远愤愤然道。 “方同志,话不能这样说,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脱离了母体分娩出来的婴儿才是法律上所承认的自然人,未出世的孩子是不能算为法律意义的自然人。由于你们及时将受害者送到医院,那个孕妇并没有生命危险,也没有什么大的外伤。所以还构成不了犯罪赵科长解释道。 原来,依据华夏的法律,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只有人才有权利,死人和胎儿只有利益没有权利。比如:华夏的继承法对遗腹子的继承份额利益保留在出生时候确定,如果出生的时候是**,即使马上死亡,也有权继承遗产,因为出生的时候是**就是人,就有继承权,反之,如果说出生的时候胎儿就已经死去,那就没有继承权。 正是因为法律上并不承认胎儿是自然人,不用说这种交通事故导致流产的,就是故意殴打孕妇腹部导致流产的,也只属于对孕妇的故意伤害行为,而不是故意杀人罪。除非说这种行为对孕妇本身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才有可能触犯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靠!”听完了赵科长的解释,方明远也只有无奈地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方同志,对于这样的结果。大家都感到十分地遗憾,也十分地愤怒,但是我们必须要依法办事!依据法律,池田唯俊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民事责任,我们也只能要求他赔偿受害者的损失!”赵科长劝慰道,“受害者家属现在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是事情总不能这样一直拖下去吧?” 方明远警惧地看了他一眼,这人话里似乎有话啊。 在方明远的要求下,他见到了正在调解中的双方。孕妇的家属有三人,分别是孕妇的丈夫罗定,哥哥王标和姐夫阮东山,从穿着打扮和气质来看,应当是普通的奉元市民,而另一方则是池田唯俊和他的律师两人。 当得知方明远他们是当时送孕妇入院的人时,满脸激动的罗定三人是再三地道谢大夫可是说了,若不是及时送到医院救治,那就不是仅仅胎儿流产的问题了,孕妇本人也可能有生命危险。所以三人是不住口的感谢,王标还要给方明远钱,都被方明远婉言谢绝了。 好不容易算是将罗定三人劝说地坐了下来,方明远这才看了看池田唯俊,这是一个四十岁上下的日本人,狭长的眼睛,唇上留着仁丹胡,头顶端已经秃了,看起来就不像是个良善之辈。 “你们还没有商谈出结果吗?”看了看坐在中间一脸无奈的警员,赵科长皱着眉头问道。 “赵科长,他们简直是无礼取闹!我的当事人已经答应给予赔偿,他们仍然死揪着不放!”律师一脸不满地道,“如果说他们仍然抱着这样的恶劣的态度的话,那么我想大家只有法庭上见。相信法官会依据我国法律给予本案一个公正的判决”。 “放屁”。罗定愤怒地道,“你撞了我的媳妇,害了我的孩子,连车停都不停,要不是好心人将我媳妇送到医院,没准命都没了。还在想赔区区的几百元钱就完了?我要他必须当面向我媳妇赔礼道歉!就是上法庭他也得当面赔礼道歉!” “怎么才赔这么点?”方明远奇怪地问道,在他想来,这么大的一件事,就算依据法律,不算 律师冷冷地一笑道:“那咱们就法庭上见,不过我要提醒你们一句,池田先生是外国友人,来到我国是为了帮助我们展经济的,你们这种不顾全大局的行为,会受到 “住口!”方明远拍案而起道,“你虽然是律师,但是也不能随意颠倒黑白!外国友人?他也配称外国友人?再说了,就算是外国友人撞了人还逃逸就没有责任吗?”方明远最厌恶的就是那些动不动就要国人顾全大局的狗屁话,顾全了几十年,外国人在华夏大地上,行事越来越猖狂!还不都是被这种人给惯的! 还帮助我们展经济呢,要不是能赚钱,有几个外国人愿意来白做工?方明远不否认也有外国人来华夏就是为了帮助华夏进步,但是做为一名商人,那绝对是无利不起早。 那律师上上下下地看了方明远几眼,这才轻蔑地道:“你今年几岁了?我怀疑你还未成年,一个小毛孩子,有什么资格来质问我?叫你家大人来”。 陈忠冷冷地道:“有志不在年高,当年红军里面还有红小兵呢。就是没上学的孩子也知道做了错事要道歉!年纪大怎么了,年纪大不也做不出人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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