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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2 (第2/2页)
成个四方的菜地,种了四排莴笋,几朵菜心。正上的遮阳棚上挂了只手工的藤编鸟笼,里头豢养了只头顶上一抹红的小金丝雀,见来了人,叽叽喳喳的叫唤。郑寒翁捉着个铁锹,头戴个旅游团发的大红鸭舌帽,背心大裤衩,推了阳台纱门从里屋出来,见郑斯琦从后门没声没息地进来,吓了一大跳。“哎哟嘿。”郑寒翁一抬帽檐儿,撇嘴皱眉,嘴边的两道褶子舒展开来,“正门不走非走后门儿,我当进了个蟊贼呢。”“我这么大个儿当蟊贼像话么。”郑斯琦觉着乔奉天吓得比他老子还惨,方才还老老实实被自己紧紧握着的手,像条小鲤鱼似的倏然就猛抽走了。乔奉天措手不及,也还是一眼把郑斯琦的父亲打量了个大概齐全。他本以为一辈子搞学术的研究员,得是白衬衣黑西裤,始终一双干干净净的小皮鞋,鼻梁端架个细框镜,看着温文儒雅,和声细语,实则是进退有度的那种人。换句话说,肯定是和郑斯琦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郑寒翁可看着一点儿不讲究,说的不地道些,分明是个邋里邋遢的小糟老头。皮rou懈的不成样子,背也佝偻的挺厉害,倒是一双眼睛看起来像个年轻人似的通透明亮,不像有些人,,年纪大了,就蒙了层雾进去。“您还说呢,您就总记不得锁后门儿,姐跟您说了得有八百遍了吧?您就不听,迟早家就给人搬空了。”郑斯琦手背到后头比了个V,食指和中指又兔耳朵似的俏皮地弯了弯。乔奉天看了就没辙地在心里笑了——郑斯琦在逗他,安慰他,让他别怕,没事儿。“咱大院儿里哪儿真有贼啊。”“上月您那小电驴是自己长腿儿跑的是吧?”郑斯琦侧身让乔奉天从门外进来,顺手合了铁门,“现在人杂,也不知道是谁一天天儿说什么好好地侯爷府成了大杂院儿。”“你甭跟我抬——哟,谁啊这?”郑寒翁盯着眼生的乔奉天一怔。乔奉天本来就显小,今儿又特意穿了白T白鞋,搭一条天蓝色的水洗牛仔裤,学年轻人的时髦穿法,往上翻了一道裤脚,恰到好处地露了一截脚腕儿。相较之下看起来更小,二十不得了。“你学生啊?”郑斯琦听了想扶额,还真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作者有话要说:不久大概就完结了吧大概,毕竟生活里的很多问题对我而言是永存的,不可能一次解决清楚的,给予一个迎阳的正确放向,我觉得就很够了。好与不好,每一个读者的评价我都认真接纳,并且自勉。提前感谢各位四五个月来的鼓励与陪伴。第111章郑寒翁风华正茂至垂老,从来没讲究过,没一点儿文化人看着该有的样子,横看竖看看不出他能写一手好软笔。在市博物馆研究的也是青铜器,专门玩儿锅玩儿鼎,手劲儿大,特符合他鲁直的急脾气。郑斯琦和他的关系难以定义,好与不好,都说不上。郑斯琦年轻的时候,郑寒翁膈应他不学无术;这几年人沉下来了了,郑寒翁又嫌他净端架子假正经。除却找了个铁饭碗又生了个好闺女以外,郑斯琦没做几件让郑寒翁称心顺意的事儿。典型中国式的亲情悖论,彼此牵着一根不咸不淡的沉默父子关系,玩笑偶尔也开,体己话却几乎不说。像有个顷刻就能崩裂的趋势预兆,可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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