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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2/2页)
勾搭不休之嫌。万幸他往后万分明白,乔奉天深爱的是他这个“人”,无论什么样的个性,行为,态度,思想,只要因自己所起,他都爱。哪怕那偶然涌现的一点儿幼稚的恶意,对他而言都是要打扫抛光一辈子,收纳在箱子里的珍贵。林双玉给端上来一壶guntang的新茶。她离郎溪在利南待的太久,家里上上下下的活计家务,乔思山没法身体力行,疏于打点,故而该干的还都得她来干。落了灰的玻璃窗,回潮泛了霉味儿的枕头褥子,一小亩菜田里没来及割,老了的芫荽。林双玉换了件更旧的里衣,套了双姜黄的灯芯绒的护袖,头发用发夹整个利索地箍到脑后,额前两三道纹路沟壑,也被外力绷的舒展。乔奉天接她手里的藤筐和木柄的铁锹,“要不我去摘吧,您在家休息着。”照顾乔梁,林双玉也不轻松。吃未必吃香,睡未必睡好。“哎哟你去什么!”林双玉皱眉从藤筐提手上摘下乔奉天的手,“你陪人老实家里待着吧你,你把你客人撂这往外头瞎跑像什么。”林双玉拨弄头发,眉头又舒展开侧头去瞧郑斯琦,“小、小郑,叫小郑行不行?”她问得拘谨小心。茶水很香,入口就能回甘,没有一星的土味。郑斯琦放下茶杯笑,“行,您叫什么都行。”林双玉摆摆手,“我们家这小破烂旮旯地儿,委屈你来,有什么想去的地方让奉天陪着你,郎溪别的没有,看山看水还行。我搁地里摘点儿东西,该到饭点儿回来就行。”“要不一起去吧。”乔奉天和林双玉同时不响,诧异地看着郑斯琦。“行么?”乔奉天低头看他洁净的鞋尖和裤脚,“去地里?”郑斯琦点头,提了提肩上的短打外套,“利南待的久了,田间地头见得少,哪儿都想看。”乔奉天过会儿才乐,“地里可脏。”郑斯琦耸了下肩,意思说无所谓,没关系。林双玉半晌才琢磨出味儿来,了然地“哦”了一声,随后稍弯下眉尾笑,“来也行,也不远,过了那片桑树林前面那口井那儿就是,来吧要不。”说完拿胳膊肘顶了顶乔奉天,“你阿爸屋那泡桐柜里还有两双新的解放鞋,拿过来给人试试。”言语间瞥了一眼郑斯琦望去便不便宜的鞋,“给他换换,别踩上泥儿。”乔奉天吸了柜里一口结实的土味儿,费老鼻子劲儿把双墨绿涂胶的解放鞋从一干杂物里抽出来,看一只晶亮的八角白蜘蛛从柜子里优哉游哉地往出爬,一脚上去就给碾成了浆。乔奉天把鞋“啪”往地上一撂,半真半假地抱怨,“真会给人添麻烦,郑老师。”郑斯琦不置可否地蹲下去解鞋带,套上之后站起来跺了跺脚跟,“给你道歉,小乔同学。”说罢伸手勾了下对方低垂的刘海儿。五月的桑林葱绿。人常说前不栽桑,说阴气重,可微风从枝丫的间隙里打马而过,窸窸窣窣摇摆作响,清新舒畅,着实让人联系不上“阴”与“丧”。郑斯琦走在两人后头,踩着地上覆的一层黄绿斑驳的叶。他看见乔奉天和林双玉从不并排,像两节干电池相同的两极,当间总横亘着一道看不见的互斥的磁场。这样的亲子关系依郑斯琦看太过普遍,并非个例,哪怕是在文学里,都有细致描写类似关系的著作。最先能想起的,大概就是白先勇的《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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