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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1 (第2/2页)
的袖口,和落在额上的温热呼吸。“你那个印子,脖子后面的,原来是纹身么?”乔奉天突然问他。“这都看见了。”郑斯琦闭着眼睛笑,一点儿不介意对方的探问。“恩。”乔奉天没好意思说他早八百年前就瞧见了。“高一的时候吧,电视上放古惑仔,陈浩南山鸡哥,一水儿的左青龙右白虎。那时候正巧校门口胡同巷里多了一家纹身店,跟班里一帮小子不学好,拉帮结派的就稀里糊涂上了。”“胆儿还都挺大还。”乔奉天拱起掌心施力碾揉。“那些个进去是干脆,到底真纹了的就我和另外俩。其他的一看真刀真枪的,又听正纹着的个高个儿男人的嚎的不行,吓得背着书包就掉头走了。”“你倒还就真硬着头皮上?”“硬着头皮倒不至于,我那时候一身骨头比砖硬,闭了闭眼我就躺上去了。”乔奉天顿了一下,“……是个什么样式?”“脖子后头是只船锚,工作了不方便就给随便洗了。”抬手指了指左腰,“这边还有一只鸟,遮得住我就没洗。”后来一段时间,乔奉天觉得郑斯琦不该告诉自己,他纹上图案另一处。那几乎是变相引诱,引诱他忍不住去抽他西装裤的衬衣,再掀开衣角把那只鸟看的清明彻底。就像衣襟上落下的一块儿水印子,一旦在意了,就总忍不住去看。腰这个地方,太隐喻了。手机响了,乔奉天腾出只湿手去拿,屏上显示着何前。第72章上次来利南的时候,闻李嘉爱上了城北的一家大排档里的烤茄子和红糖冰粉。这次来利南,一半儿是为客户,一半儿是为烤茄子,跟看不看望郑斯琦关系不大。利南入夜,黛蓝天幕,城北小吃街绵延五百米开外一水儿简搭的红布帐篷,市声嘈杂。挨家挂了盏够亮的挂扣灯,里头密匝摆着几张矮平的餐桌,围了一圈儿缺胳膊断腿儿的水红塑料凳。烧烤架隔得远,夹在路牙子边儿,烟熏火燎。老板一把蒲扇扇过去,燎地路上的电驴捂着鼻子拐大弯儿骑走。“吃烧烤打扮那么正经儿,这年头衬衫领带不离身的也就房地产中介了。”闻李嘉干脆就踢踏了两只酒店里的拖鞋板儿来,选了个胳膊腿儿稍齐全些的塑料凳一屁股坐下,翻动着一沓腻手的点菜谱。“我刚下班儿,上哪儿给你换一套T恤大裤衩去?”郑斯琦脱了外头的薄外套,想往哪儿搭都嫌油垢子厚。四下一圈看下来没干净地儿,得,拿手上吧。“枣儿一个人搁家里?”闻李嘉抬头问。“哪儿能啊。”郑斯琦喝了口纸杯里的茶,咽进去一嘴烂茶梗子,“我姐接家里了。”郑斯琦臭毛病多,唯独吃方面不怎么挑。一顿千八百的能吃,路牙子边上,鸡零狗碎干净不干净的小摊儿小灶儿,他也行。没上大学之前,郑斯意生活费管的紧,从来不让郑斯琦外头瞎吃。记事儿起到二十岁,郑斯琦惯吃家常菜,只是郑斯仪调味女性,大体偏甜,郑斯琦逐年提了几次也没见改。上了大学上了研究生是食堂,毕业直接进了利大当助教还是食堂。索性关于饱腹这方面,他诉求没那么强烈。可真切让他体味到好吃,温存,有心意,除却郑斯仪在他高四每晚给他煮过的宵夜,无外乎就是乔奉天了。那人的盘里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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