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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9 (第1/2页)
些人情包括爷爷和翠翠指尖的亲情,傩送和天保之间的兄弟情,等等。他们都,呃,怎么说。”男生不由自主比划起胳膊,“都不计较得失,都不求回报,甘心付出,彼此真诚以待,我觉得这很美。”乔奉天抬高了帽檐,看郑斯琦的手,看他的右手中指第一个关节边的薄茧上,粘上的雪白笔灰。“很好,你坐,等下把学号报给我。”郑斯琦手撑上课桌,有个站直的趋势。乔奉天心以为他要走,便没料到他能回头。“你呢小同学,你听明白了没有?”尾音上扬,像刻意地刁难。乔奉天看着他转过来的脸眨巴眼,木讷似的地游移开视线两秒,才心虚地点了点头。郑斯琦弯起食指在他帽檐上轻轻敲了一下,支着胳膊凑近,用比刚才更小些地嗓音对他说话,像故意只让他一个人听见。“上我的课连纸笔都不带,简直不像话。”说完就笑了,自己也没憋住。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连唬自己来听课肯定也是他故意的。乔奉天笃定地在心里腹诽,一面顶了下鼻尖,一面按了按热起来的颧骨。第70章说郑斯琦故意,他承认。可目的单纯,无非灵光一闪,恶趣味想让对方来听自己的一堂课。非要追本溯源问兴起的原因,没有,是单摆搁浮着的念头,既无厘头也不成熟。他抬臂挽袖敲键盘,乔奉天的在下面注视他的视线,郑斯琦都感受的到,因为那和学生投过来的目光不一样。学生的目光单纯只是一个动作,他的不一样,他的复杂细微,柔韧到超过一寸之后又能徘徊地收回去两尺,既犹豫,也直捷热忱。文字里有人把个别目光形容为蛛丝,即是说眼神中附有粘性与饱满情绪,像是能揪住人牢牢不放,算不上褒义;郑斯琦觉得乔奉天的目光里,也有这样的粘。只不过他的像絮,像苍耳,像梧桐绒,像蒲公英上吹扬的一朵白伞,粘上人了,也是温柔谨慎默不作声的,是良性的;你若愿意,抖抖它就落了,就从此再也不追随了。郑斯琦也承认,他乐意这样的注视,不愿意拂开。郑斯琦一时高兴,动了更多的小恶意。于是在临下课前十五分钟,布置了三千字的留堂作业,且点了这学期的一次名。一说点名学生就忙不迭地炸锅了,“哄”一声细细喧哗起来。一部分庆幸,活像刮刮乐刮出个二等奖押对了宝;一部分着急忙慌地绕圈儿挨个儿借纸借笔,替没来的室友临时写一张语焉不详的假条。郑斯琦嘴边地笑意微不可查,展开了手里雪白的花名册。“赖诗怡。”“到!”“陈川曜。”“来了!”“邓媛。”“恩到!”乔奉天静静听他念名字,他谁都不认识,故也就能让自己更专注于他念名字时的语调,语速,语气。乔奉天记得他初中的一个副科老师,鹿耳生,鹿耳长,说话时总是随时刻意压抑着自己的本地口音,以致讲话的时候总像是间断地踩着急刹,往前一蹿一蹿的。长句子难念,两三个字也需要技巧。仔细想想郑斯琦的普通话是真的好,算不上字正腔圆,也没有解构之后,把一句话念得一唱三叹的错落。反而是自然而然地从喉咙里流泻,水道宽窄,流速急缓,控制得从容且察觉不出行迹。“黄谨。”没人应,郑斯琦顿了一下,“黄谨?”“请假!”一个姑娘高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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