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的静寂_8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本站新(短)域名:xiguashuwu.com

   8 (第4/11页)

们先进去,你们再说说厂里现在的情况。”

    果然是绣蕾,没想到警察这么快就找到她的尸体,余梦杨几乎是扑到在金属床上,哑声唤道:“绣……。”

    话还没说话,一下就倒在金属台上,旁边的人立即将他扶了起来,“余市长,余市长,……。”

    余梦杨只觉得旁边都是摇晃着的人影,但是分辨不出谁是谁,被人七手八脚的抬到旁边的休息室里,他听见林方南在他身边道:“余市长,人死不能复生,你要节哀。”

    余梦杨睁开眼睛,“林局,我太太怎么死的?”

    林方南有些为难的看了看旁边一个瘦弱的女警,那个女警打开一个蓝色的文件袋,“据我们初步检验,余太太的死因是慢中毒,初步的数据显示是二氧化砷,就是俗称的砒霜。据骨骼化验的结果,我们可以初步判定,余太太从二年前,就开始摄入砒霜,令人奇怪的是,按照时间推断,到了近期,她应该有中毒的症状,可是市里没有医院有砒霜中毒救治的记录。”

    余梦杨转动着眼睛,“什么症状?是什么症状?”

    女警合上文件夹,“如果是慢中毒,症状会像一般的胃病一样,伴有心悸、心痛等症状。”

    余梦杨猛的坐了起来,“我太太前段时间一直说胃不舒服,我让她到医院去看病,她都说是老毛病,休息休息就没问题了。可是我觉得她的病症不是一般的胃病,有的时候,吃一碗稀饭,都会痛得直流冷汗。”

    女警看了看林方南,林方南问道:“余市长,你太太有没有服用药物的习惯?”

    余梦杨有点儿不高兴了,“什么药物?”

    林方南道:“你别误会,是这样的,我们怀疑余太太是在不察觉的情况下,服用的砒霜,现在,有些号称排毒养颜的美容品,被察出来含有微量的砒霜。”

    余梦杨坚定的摇了摇头,“没有,我太太除了胃不好之外,没有其他的毛病,平时我也很注意她服用的药物,她从不吃美容类的药物。”

    林方南看了女警一眼,女警问道:“余市长,那您太太为什么会一个住在郊外?”

    余梦杨闻言,不由大怒,一下站了起来,“林局,这是什么意思?你们怀疑我给我太太下毒。”

    林方南忙拉住他,“余市长,息怒,息怒,不是怀疑你,是这样的,我们在你家的别墅里发现一本日记,那里面,记录着你太太一直在服用砒霜……。”

    余梦杨坚决的说,“不可能,我太太怎么可能服用这种毒药。”

    女警道:“如果控制得度,砒霜对美容有一定的好处,因为它能活血,所以微量的服用,会促进血循环,让肤色红润。”

    余梦杨疑惑的看着她,“为了肤色红润,绣蕾服毒?你觉得我能相信吗?我太太的皮肤很好……。”

    女警冷酷的说:“那就是服用了砒霜之后的效果。”

    余梦杨又疑惑又难过又伤心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林方南,“你们说我太太为了美容,所以服下了毒药,最后导致自己中毒而死?我不相信,我和我太太的感情很好,我太太没有必要这样做?”

    林方南看了一眼女警,女警会意的走了出去,林方南起身关了休息室的门,“余市长,我们在发现你太太尸体的同一个地方,也发现了另一具男尸体。”

    余梦杨脸上的表情凝固了,看上去他似乎被什么东西猛然击中一般,林方南虽然觉得难以启齿,但仍然说了出来,“那具尸体,是前辉悦集团董事长韩书,我们发现了他身上的遗书,经过笔迹鉴定,的确是他亲笔写的,你要不要看一看。”

    余梦杨接过林方南手中的遗书,认真的看了起来,遗书的内容,他真的是太熟悉了,因为这封遗书,就是他亲自为韩书拟定的。

    余梦杨在林方南的注视下,满面悲伤的着自己写给韩书的遗书。

    

    正文 九章 四节 绑架

    几天来,电视里滚动播放着余梦杨悲伤的面容,也许滨海的很多人都在暗中叹息这位风度翩翩的市长家庭的不幸吧。采乐面无表情的坐在电视前,冷冷的想。

    表面上看来,韩书是因为失去了辉悦,所以才自杀,而陈绣蕾又为什么要死呢?采乐本不相信报纸上各种遗书的版本,如果韩书真的是因为想和陈绣蕾在一起,所以才自杀,那么,从陈绣蕾的角度来看,她一定不会因为韩书而傻到要服食砒霜来美容,进而因毒发而身亡。这个女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余梦杨!余梦杨从这两个人的死亡中,能够得到什么利益呢?采乐一直无法相通,如果韩书的死,是因为害怕与余梦杨相互勾结的内幕暴光,那么,陈绣蕾的死,又让人费解了,要杀韩死,没有必要搭上老婆的一条命啊!

    “采乐,来吃饭了。”

    采乐回过头,玫姨已经把菜端上了桌子,他起身走到桌前,“这么多菜?有谁要来吗?”

    玫姨放下筷子,“林方南。”

    话音才落,门铃就响了,瘳启刚应声从宁国强的书房里走出,伸手拉开了大门,“林叔叔。”

    所有人都坐了下来,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