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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4 (第2/2页)
了庄园的后山。在古代的时候,如果一户人家生了一个女孩,他们就会在门前种一棵香樟树,等女孩到了待嫁年龄的时候,香樟树也已长成,媒婆看到院中有香樟树,便知可以来提亲。女孩出嫁时,家人就会把树砍掉,做成两个大箱子,并放入丝绸,作为她的陪嫁,取“两厢厮守”(两箱丝绸)之意。当然,在古代的江南还有一种习俗,那就是在女孩出生的时候,把特制的酒埋在桃花树下,待其女孩出嫁时取出来饮用,这种酒就是最早的女儿红。而男孩儿则简单直接得多了,生了男婴的人家会在院中种下榉树,寓意以后儿子可以中举。嗯,佘渐的爷爷的爷爷的爸爸比较注重古礼,所以为了方便种树,他买下了庄园后面的整座山。有钱人就是这么阔气!佘渐难得来看望属于自己的那棵榉树,种榉,中举,他此行目的便是想沾沾榉树的“气”,保佑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考上好大学,学好专业知识,方便以后顺利进入自家研究所。虽然庄园的主人不在这里居住,但这里的佣人却是一个不少,他们不曾偷懒,日复一日的照顾着这个沉默孤单的祖宅。一家三口难得在一起吃晚饭,席间,大忙人佘航还记得佘渐当初说要参加物理竞赛的事儿,吃饭的时候还特意问了一嘴,搞得佘渐心塞不已。倒是周瑞晴看着佘渐半晌,突然感叹似的来了句,“咱儿子黑了不少啊。”佘渐一愣,他倒是没发觉,“黑点儿好,肤色深才显得男人呢。”周瑞晴嗤笑,“现在的小年轻都喜欢白皮肤。”“你妈说的没错,现在的审美就是偏爱白皮。”佘航也跟着搭腔儿,“不过,这么一瞧还真是,我说佘渐你怎么这么黑啊,一点儿都不随我跟你妈。”说着,他又摸了摸下巴,对周瑞晴道,“反倒是郑靖州那小子的儿子比较接近咱俩的肤色。”佘航与周瑞晴今天去看望佘老爷子时,顺便还看了看郑艾卿,和郑靖州蔡雯两个老朋友叙了叙旧。饭桌上的佘渐端着饭碗,陷入了深深地沉思中。佘航给周瑞晴盛了碗鸡汤,给佘渐提建议道,“佘渐,要不爸给你推荐点儿护肤品什么的吧,咱也美白美白。”“男孩子也是得护肤的,你看电视上那些大火的男明星,哪个不白,你这么黑,以后不好找对象啊。”周瑞晴抿了口鸡汤,“现在的小姑娘,谁乐意找个大黑牛啊,上个月你堂哥参加的那场婚礼,虽然是同性吧,可录像你也看了吧,人家那俩男孩子多白啊。”佘渐:“……”这下,佘渐是彻底没了吃饭的心思。【作者有话说】:郑艾卿:我喜欢黑点儿的。(腹肌的新书喜欢的话可以收藏啊,等这本完结后就开,大概十一月中下旬的亚子)44特别喜欢四月中旬,CPhO预赛结果出来了,郑艾卿以第二名的成绩晋级复赛,何杯无是第九名。其实这件事情并没有多么值得注意的,毕竟CPhO每年都办,也每年都有人参加,且每年都有成绩十分打眼的同学,便是退一步讲,即便这个竞赛惹人关注,那人们往往也只会关心第一名,至于第二第三都是谁,啧,谁管你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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