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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2/2页)
这种rou麻的场合,估计也难得一见了。我记得这群朋友,我记得老柴的生日,我记得我在五六十个人面前给唐书禾唱情歌,一遍遍地唱我爱你,一种关于爱情的信仰,然后被我温柔斯文的小男朋友薅着领子摁在墙上亲吻,那些记忆存在我十七岁的尾巴尖尖上,连同着那场弥天大雪,它像那些少年光阴一样皎洁,过于洁白也过于接近春天。作者有话要说: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而光阴皎洁——余秀华第20章高二那年,从遇见唐书禾的那一天,一直到高三的上半学期,那一年多的时间,是我少年时光中最明朗的一段日子。十七八岁的我有一群朋友,一双父母,一个恋人,像所有肩上有风,眼里有光的孩子一样,肆意享用着挥霍着自己那又好又短的青春岁月。少年人眉间无风雪,心上无尘霜,需要cao心的只有年级排名的那张榜。我和唐书禾在十七岁那年的初秋相识,在夕阳下散步听歌,在运动会上飞奔着拥抱,在漫天大雪中拥吻,看冬去又春来。行笔至此,我发现自己还是能一下就想起来很多我本来以为已经忘记的事情。我想起春天的时候学校的走廊的花架上开满丁香,我们在扑鼻的香气里轻轻地亲吻,被烟云一样淡紫色的小花遮住视线,刚开始练习亲吻的时候我们俩总是笑场,不停说一些刚才没发挥好重来继续之类的傻话,后来逐渐熟练,在每天的楼梯间补课时间,把亲亲当成最高奖励;夏天最热的时候躲开人群在树荫下面吃冰棍,高大乔木繁茂的绿阴下晃动着热烈的阳光,晚自习的课间在cao场上闲逛,天那么黑,谁也看不清两个男孩在悄悄牵着手;他有的时候会去看我打球,我一进球就扭头去找他的眼睛,大多数时候他在看我,弯起眼睛笑,鼓几下掌,偶尔走神了,我就冲他抖尾巴,大声喊他:“唐书禾!”他回过神赶紧说哦哦哦哦,然后鼓掌,现在想来,他当时对我几乎有种养孩子一样的纵容,但是我那时候就特别高兴,在一起打球的男孩子的起哄声里,笑得比谁都张扬。我想起高二那年的期末考试之后我唐书禾于思海李睿刘宏博五个跑出去喝酒,白的掺了啤的,酩酊大醉,大半夜在行人稀少的大马路上里倒歪斜勾肩搭背地晃,昏黄路灯下的影子乱七八糟。唐书禾自从上次轰趴知道自己酒量不行之后就不怎么喝酒了,此时是我们之中最清醒的那个,掺掺这个扶扶那个,于思海踢着鞋扯着破锣嗓子唱歌,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迎接光辉岁月,刘宏博扯着个比他还破的锣接腔,风雨中抱紧自由,李睿听了,呕的一声吐在树坑里。唐书禾被于思海挤得站在马路牙子上,手忙脚乱地给李睿递水拍背,我笑得走不动路,蹲在地上,恍然感觉有人在轻轻地摸我的头发,我就站起身抱住那个人,说唐书禾,大学你也不可以离开我。唐书禾笑着回抱住我,轻声说,当然。我说屁,你考北大了怎么办。他很认真地说,我的分数可以去国内任何一所大学,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我说哦,那我也考北大,你不要不考北大。我想起我和他在新年的时候各自在家没法见面,想得不行,天天聊到手机发热也不解渴,躲着父母偷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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