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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 (第1/2页)
那个小姑娘,现在怎么样了。看着那对活宝母子吵吵闹闹,李想想到了那个漂亮的小姑娘。 那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孩子,聪明又上进,只可惜太过于看重成绩。 李想回了家第一件事是打了热水来洗漱,洗完了就躺在床上想事情,想很多很多很多事情,他想自己那个时候学习似乎特别轻松。轻松到夜郎自大的程度,轻松他以为这个世界是围着自己转的,轻松到天真的以为脱离了学校他也可以是天之骄子。 其实这么多年了他真的意识到学校才是最公平的地方,至少你有没有本事是最单纯直接的可以判断的,只要成绩好就可以肆无忌惮的骄傲,在那个年华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简单单纯。 有人说学生时代是最单纯的,只要你拥有一技之长就会有人崇拜有人喜欢,篮球打得好学习成绩好甚至跑的快都会有人喜欢,但是当你踏入这个社会,只要你没有钱没有地位就不会有人喜欢。 这就是社会。 不过他对这个的执念其实没有那么深,因为总是要离开那里的,提前离开未必不是坏事。 想来想去就想到郑鹏徒的那句我喜欢你,他到底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郑鹏徒不是那种会随便开玩笑的人,难道他也是个GAY?有车有房有钱有相貌,性格除了偶尔短路又有强迫症以外还是不错的,但是没有女朋友,听起来真的挺像的。 但是就算是个同性恋也没有理由会喜欢他,李想的长相只能说是清秀。长相这东西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扮,就李想现在这个死德性郑鹏徒都能喜欢上,那他口味还真的挺重的。 好吧,其实也没有那么差啦,只是和郑鹏徒这种浑身都发着光的人比他真的连小菜都算不上,尝鲜都闲太淡薄。 硬要解释的话,郑鹏徒喜欢的,可能是以前的那个李想,那个曾经和他同窗的意气风发的李想。 那个时候的李想和现在的李想完全不一样,开朗自信乐观,深得学生和老师的喜欢,家境好又健谈,几乎和每一个人的关系都好。 夜深的时候李想照镜子,看着镜子里带着淡淡黑眼圈一脸淡然的人都会怀疑,自己曾经有没有过那么一段经历,说不定是自己臆想来骗自己的。 现在的自己和路边上买番茄的大叔没有区别,矫情一点说就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也许他的能力也仅仅只是学习而已吧,这么多年来完全没有长进,想法简单又幼稚,总是一厢情愿的想一些不切实际的事情,就算考上了大学恐怕也不能好好的融入这个社会。 当初的风光说不定只是时代的产物,因为成绩好才会被盲目崇拜吧。 不过不管怎么说,郑鹏徒喜欢的是以前的自己,比郑鹏徒玩儿真心话大冒险输了来和他开玩笑还让他难受。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要坐火车去合肥啦~感觉好开心233333333~所以接下来两天可能不能更新啦~果咩果咩~今天还是无聊的要死的一天,早上去吃早餐结果带了水卡真是迷迷糊糊的,只好拽着好基友刷了卡~仍旧是吃包子~中午刷了馒头吃妈咪给带的萝卜干~香香脆脆的真是好吃的不得了~!一口气可以吃两个馒头!只需要就着咸菜~!好吧,我果然是一个没有出息的家伙~(??)下午睡了一个美美的觉~,晚上的课好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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