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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2/2页)
,转身走进卧室。 郝明贤与陶乐乐是在高中时期就认识的好朋友,因为两人志同道合,脾气不犯冲,一直在大学还是死党。s市的这所大学算是本市第二好,第一号当然是国际学院威利斯,留学生白富美望尘莫及啊。以至于郝明贤现在想起来还悔不当初,谁让他大学志愿三项全是sss。学校宿舍呆不惯,他们就筹钱在离学校不远的一所公寓租了间房。一室两厅一卫一厨一阳台,月租一千六,那可是陶乐乐卖萌装可怜足足说道了一上午才把中年房东大妈感动。 居住三年,东西基本是他们淘宝添置的,要是忽略陶乐乐床头的那只丑不拉几布娃娃,一切都很完美。至少郝明贤是这么想的。 把碗筷刷洗干净,郝明贤拖着鞋走进卧室,盯着噼里啪啦打电脑的室友奇怪问道:你又干哈呐? 写一点东西。 净整些没用的,陪我打打游戏。 和你一样选择萝莉? 郝明贤一脸嫌弃:你老是盯着我任人物评价,这只是一种兴趣。 也许是情趣,你骨子里就有一颗被□□的心。 ...... 格叽格叽、红萝卜。一阵铃声,又引得郝明贤一记刀眼。 喂,怎么了?哦、那行,这会儿有时间,我这就过去。恩,拜拜。 怎么了。 骆宇说去唱歌,让我过去一趟,你也可以去。 打战场去不了。 祝你和游戏早生贵子。陶乐乐拿起椅上的外套,整理一下头下,嘱咐道:想吃什么,晚上不做饭了。 随便。郝明贤人早已在游戏里畅游一百遍啊一百遍。 是你说的。 能吃的。 拜拜 拜拜。 =========== 出门都已经四五点了,陶乐乐打车去市中心最繁华的街段,因为他不知道路,不巧又遇到一个新手司机,本来说好直接去KTV门口,无奈只好让司机去最繁华的地方。因为陶乐乐脑子里对市中心最大KTV的印象就是这样,虽然说骆宇开车来接,但他还是好难为情。 白色衬衣灰外套,褐色小脚裤配上帆布鞋,典型小清新。一头棕色头发蓬蓬的,总是有一撮翘起来。骆宇来到的时候,那一撮头发在陶乐乐的脑门半弯着,令人发笑却很可爱。 上车吧。他摇下车窗,因为是向右行驶,骆宇趴在副驾驶才能探出头。 不好意思,让你请客还要费时间接我。本来可以直接到的,但是司机是新手。陶乐乐尴尬的打开车门,坐进去的时候还被车顶碰了一下。 下次坐车的时候,进来记得先弯腰。骆宇好气的拍拍他的头,摇上车窗就走了。 陶乐乐瞪了一眼车顶、、、、、、 其实这里真的很好找,因为格瑞斯KTV在整个市很有名,属于高档次高消费、十分气派。陶乐乐跟着骆宇走进403包房,第一眼望过去他就后悔了。 他以为只是一个聚会、请客、吃饭!黑压压的一片人头是怎么回事!全是陌生面孔也不重要~但是能不能来了人告诉他公子怎么也在。 乐乐,坐这儿吧。今天是我爸爸同事在这里玩,都是自己人,不用太拘束。骆宇拉着迷惑的陶乐乐走到一角坐了下来。震天响的音乐混合着杂七杂八的喊声,场面在他的眼里何止是混乱不堪,简直是群魔乱舞。不行,他得走! 我觉得还是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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