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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5 (第1/2页)
含在“乱七八糟的人”之中的楚秋,瘫着脸举杯喝茶,心中满满的恶意几乎想要糊这小畜生一脸——掌门师兄说的根本就不对,这小畜生无时不刻都在占便宜,不是师弟太单蠢,而是敌人太不要脸。 不请自来的客人人未到,声先至,特有的温柔嗓音柔和得让人觉得他是在跟情人讲话。 “呵呵,清霄,我可终于找到你了。” 当头一人,无疑正是王清欢。 他的背后还跟着两拨人,一个中年人,一个老者分别带着这两拨人。中年人是王家的王清欢的二叔王泽,而老者则是宋家的长老宋峰庭。 王清欢从一进来,就一直用灼灼的目光盯着林霄,那兴味至极的目光,林霄熟悉至极,那完全是一副发现了玩具的兴奋感和占有欲,而这份占有欲和兴奋,比上一世甚至更加强烈。 他明明是这些人中年纪最小的,然而偏偏却没有一个人敢在他的前头开口说话,王家,自然是因为以他为尊的缘故,而宋家,则是对这个年轻人忌惮至极。 就如君墨猜测的那样,王清欢,的确是李淳风的一个傀儡,或者不应该说是傀儡,而应该叫做——分身。 当日李淳风利用王清欢与轩辕城一起到了黑魔森林猎杀幻兽的时候,引发了兽潮,之后便遇到了林霄。 他虽然不认识林霄的脸,但是当时林霄的状态却让他觉得熟悉至极。他自然不会蠢到真的以为谁那么喜欢自己,喜欢到了疯魔着追了自己半个多月的地步,所以他看似一直吊着林霄玩儿,然而实际上,却一直在暗中观察着他。 经过半个月的观察,当时的他以为林霄是他曾经玩儿了半个月就玩儿坏了的一个天才,因而很有些兴趣,眼见这个人竟然还走火入魔,且他那徒弟竟然对这人图谋不轨,心存诡念,便存了看戏的心思,所以等了几天,却不想,再找人的时候,竟然找不到人了。 直到他查到了这两人进了城主府,便动用了手边的势力,直接闯进了城主府,想不到却看到了一场好戏。可惜,那个“天才”熟人,却竟然没死,倒是那小徒弟,竟然格外的有趣,竟在一年之内,陆陆续续地将当日闯进去的人,甚至是无意间看到了的人,全部都悄无声息地杀了。 之后,这小东西竟然像是盯上了猎物的独狼一样,死死地盯住了他,竟然还带给了他不小的麻烦,直到他报复着玩儿了一把,再一次看到了当日那个追着他的“天才”,他才终于将对君墨升起的兴趣,一下子转移到了林霄的身上。 他也是一番试探之后,才发现,那将近半月的追寻,这位老熟人明明已经到了心魔丛生的地步,竟然还是把他玩儿了一把。 这哪里是那个他玩儿了半个月就坏的天才?分明是陪着他整整玩儿了五年才被玩儿坏的,之后又陆陆续续消耗了他六七年时间来逗弄的林霄么! 若说李淳风两辈子以来对谁最有印象,林家的那个总是阳光耀眼,却又狡诈至极的小狐狸,无疑独占鳌头。 他一直为林小子的崩毁而愤怒不已,直到他被炸死,直到他重生在了林家小子写的这篇狗血言情文里头,他才隐约有所感悟的明白——这小子,即便是已经被他践踏到了泥泞里,竟然还是没有被玩儿坏! 在确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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